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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可以延长办案期限的地区的决定

时间:2024-06-26 13:46:30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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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可以延长办案期限的地区的决定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关于确定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可以延长办案期限的地区的决定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


(1984年8月29日云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刑事案件办案期限的补充规定》。这个补充规定,总的原则是促使公、检、法机关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办案期限,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同时对少数特殊情况作了补充规定,其中第二条规定:交通十分不
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按照法定程序,经过省人民检察院或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适当延长办案期限;并规定这类地区由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现结合我省实际,对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可以延长办案期限的地区确定如下:
镇康县、沧源佤族自治县、中甸县、德钦县、维西县、碧江县、福贡县、兰坪县、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盈江县、勐腊县、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澜沧拉祜族自治县、西盟佤族自治县、马关县、富宁县、麻栗坡县、金平县、绿春县、河口瑶族自治县、巧家县、永善县、镇雄县
、彝良县、威信县



1984年8月29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名单(1987年1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的名单(1987年1月)

(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周光召为中国科学院院长。
免去卢嘉锡的中国科学院院长职务。
二、任命滕藤为中国科学院副院长。
三、免去严东生的中国科学院副院长职务。




四川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四川省动物诊疗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川办发(2001)20号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动物诊疗许可证按照本办法管理。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下列单位和个人,应当申请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
(一)动物诊疗院、所、站、门诊部;
(二)从事动物医骟活动的。
第四条 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对动物诊疗条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由省畜牧兽医管理部门统一制定。从事动物医骟活动的人员,必须具有兽医技术员以上职称或动物疫病防治员职业技能等级鉴定以上证书。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一)被吊销动物诊疗许可证不满两年的;
(二)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
(三)其他不宜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
第六条 申请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的,应向县级以上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收到书面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同级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审批,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应在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发给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在5年内有效,持证者应在发证机关核准的区域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第七条 动物诊疗条件中的诊疗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在30日内重新申请办理动物诊疗许可证;动物诊疗许可证中载明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应在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逾期不申请的,原动物诊疗许可证自然失效。
第八条 本办法由省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01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