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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4-06-16 10:12:51 来源: 法律资料网 作者:法律资料网 阅读:8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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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甘办发〔2006〕114号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州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府各部门,省、州属行政驻康行政事业单位:
为严格政务公开考核,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经州政府同意,现将《甘孜州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二十日


  甘孜州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全州政务公开工作, 严格政务公开目标考核,根据《四川省政务公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试行)》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对各县政府政务公开考评办法(总分100分)
(一)组织领导(20分)。
1、建立健全本地区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人和责任单位明确,有专人承办和经费保障。工作有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5分)
2、结合本地区实际制订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计划,逐项进行任务分解并下达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5分)
3、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工作有总结,经验有交流,舆论有宣传。(5分)
4、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调研。按要求上报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和有关材料。(5分)
(二)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25分)。
1、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目标考评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和预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5分)
2、把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逐级落实。(5分)
3、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5分)
4、健全和落实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而没有公开的做到严肃处理。(5分)
5、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做到奖惩分明。(5分)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20分)。
1、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内容目录》,依此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目录》。(5分)
2、及时审定、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5分)
3、公开便民措施、工作制度、违纪违诺的投诉及责任追究查处结果。(5分)
4、结合实际依法依程序公开重大决策过程。(5分)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20分)。
1、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公开内容的需要选择网络、政务公开栏、宣传手册或其他适合的方式进行公开,切实方便群众知情办事。(10分)
2、政务(行政)服务中心或“一站式服务窗口”制度健全,服务规范。(5分)
3、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听证会、人民代表旁听政府重大决策会议、会议文件、工作简报、公告公报、新闻媒体、领导信箱、服务热线、电子显示屏、办事指南、便民资料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5分)
(五)政务公开的实效(15分)。
1、运用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传递政务信息,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没有发生因政务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5分)
2、力求达到政务公开的时间与内容相适应,保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5分)
3、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普遍关注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5分)
二、对州政府各部门政务公开考评办法(总分100分)
(一)组织领导(20分)。
1、建立健全本部门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和责任单位明确,有专人承办和经费保障。工作有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5分)
2、结合本部门实际制订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计划,逐项分解各项工作任务,任务分解做到工作内容、责任部门、责任人落实。(5分)
3、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实施有措施,工作有总结,经验有交流,舆论有宣传。(5分)
4、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调研。按时按要求上报政务公开工作自查报告和有关材料。(5分)
(二)制度建设与监督检查(25分)。
1、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目标考核制度、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审核制度、重大决策咨询听证和预公开制度、首问责任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有所提高。(5分)
2、建立并实行政务公开评议考核制度。采取切合实际的、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评议方式考核本系统、本机关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5分)
3、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以及政府部门、行政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5分)
4、健全和落实政务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应公开而没有公开的做到严肃处理。(5分)
5、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做到奖惩分明。(5分)
(三)政务公开的内容(20分)。
1、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内容目录》,依此规范政务公开内容。结合实际及时修订、补充《政务公开内容目录》。(5分)
2、及时审定、更新和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5分)
3、公开本部门的便民措施、工作制度、违纪违诺的投诉及责任追究查处结果。(5分)
4、结合实际依法依程序公开重大决策过程(5分)。
(四)政务公开的形式(20分)。
1、结合本部门实际建设好政务公开网站(网页),利用网络公开。(5分)
2、结合实际建立“稳、固、显”、内容可随时更新的政务公开栏。(5分)
3、“一站式服务窗口”制度健全,服务规范。(5分)
4、充分运用新闻发布会、听证会、会议文件、工作简报、公告公报、新闻媒体、领导信箱、服务热线、电子显示屏、办事指南、便民资料等多种形式实行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5分)
(五)政务公开的实效(15分)。
1、运用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传递政务信息,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务公开和办事公开及时有效。没有发生因政务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5分)
2、保证制度性、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经常性工作及时公开,动态性工作随时公开。(5分)
3、对事关全局、涉及公众普遍关注和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实行决策前公开、实施过程动态公开和实施结果公开。(5分)
三、考评方式和要求
(一)考核采用100分制,各小项没有扣分因素即得分,如有扣分因素该小项不得分。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考评所得总分值按州人民政府目标管理工作办法相关的规定折算计入目标管理分值。
(二)考核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应于每年的12月15日前将自查报告送州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州政府法制办)。同时结合州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和州政府目标管理办公室的抽查情况进行综合评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大米、小麦、玉米增值税实行零税率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大米、小麦、玉米增值税实行零税率的通知

2002年3月18日 财税〔200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对出口大米、小麦、玉米增值税实行零税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大米、小麦、玉米的商品范围及税则号列见下表:



  具体出口退税率文库由国家税务总局调整后另行下达。
  二、出口上述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在出口时免征销项税,应退税款按下列公式计算:
  应退税款=出口货物计税价格×13%
  出口货物计税价格=按企业成本核算办法计算确定的该批出口货物购进价格
  具体计税价格由出口企业所在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依据企业成本核算办法计算确定。
  三、没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上述货物,应在发生第一笔委托出口业务之前,持代理出口协议等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出口退税登记手续。
  四、出口企业在申报办理退税时,须提供下列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2.出口发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代理出口证明。
  五、主管税务机关在受理出口企业的退税申报后,应认真核实企业填报的“出口货物计税价格”,在核实无误的情况下,办理退税。同时,应将退税情况进行单项统计,按月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统一汇总后转送财政部。
  六、本通知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日期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上海关注明的离境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第六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新闻公报

中国 欧盟


第六次中欧领导人会晤联合新闻公报

03-10-30


  1、第六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于2003年10月30日在北京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了会晤,欧洲理事会主席意大利总理西尔维奥·贝卢斯科尼、欧盟委员会主席罗马诺·普罗迪、欧盟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高级代表哈维尔·索拉纳代表欧盟出席了会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会见了来访的欧方领导人。

  2、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马凯、科学技术部部长徐冠华、商务部副部长魏建国、意大利外交部长佛朗哥·弗拉蒂尼、欧盟委员会贸易委员帕斯卡尔·拉米参加了会晤。

  3、双方领导人相互通报了各自发展情况,就中欧关系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达成了广泛共识。

  4、双方领导人回顾了中欧关系发展,对2002年9月哥本哈根第五次领导人会晤以来所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双方认为中欧高层政治对话富有成果,各个层面的对话与磋商强度增加,领域进一步拓宽。这种多层次架构的形成,表明中欧伙伴关系日臻成熟,战略性更加突出。

  5、双方领导人对双方签署《伽利略卫星导航合作协定》和草签《旅游目的地国地位谅解备忘录》表示欢迎。双方领导人认为两文件是发展双边关系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并期待着文件能早日实施。关于伽利略计划的协定开辟了中国参与这一战略计划的道路,《旅游目的地国地位谅解备忘录》包括与丹麦、英国和爱尔兰达成的联合声明,开辟了促进中国旅游团组赴欧盟国家旅游的道路。

  6、领导人强调双方现有的关于工业产品规则的对话取得成功,并欢迎最近双方建立的工业政策对话机制,该机制旨在保证工业经营者拥有友好经商、公平竞争的环境,以及促进中欧贸易顺利、可持续发展。该机制鼓励双方企业为此做出贡献。

  7、双方领导人对双方最近各自就中欧关系发表政策文件表示欢迎。这两份政策文件对中欧关系所取得的巨大进展表示满意,明确了中欧关系政策目标,在众多领域提出新的建议。双方领导人相信,两份政策文件规划了中欧关系的发展方向,将为中欧关系注入新活力。双方领导人确定了一系列共同工作重点,包括进一步加强高层互访和政治对话,在经贸和重大国际、地区问题上加强合作以及增加在多边领域的合作等。双方还注意到欧洲安全战略文件草案,该文件草案将中国确立为欧盟安全战略关系中的重要伙伴之一。

  8、双方领导人重申,中国和欧盟将致力于促进世界和平、安全和可持续发展,主张加强联合国在这方面的作用。

  双方领导人对由地区冲突带来的不稳定表示关注。双方领导人重申将积极支持中东和平进程并强调伊拉克尽早恢复主权和重建的必要性。双方领导人就缅甸政治局势交换了意见。

  9、中国与欧盟高度重视多边防扩散、军控和裁军。双方领导人强调有必要就上述问题进行双边对话。双方特别表示支持为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在朝鲜半岛扩散所做的努力。在这方面,欧方对中国在2003年8月举行的朝鲜核问题北京六方会谈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表示欢迎,并全力支持中国及所有有关各方为推动此问题和平解决所做的努力。欧盟强调愿为此进程作出贡献。双方也强调其对国际原子能机构保障监督的支持。

  10、欧方重申继续奉行一个中国的政策并希望通过建设性对话和平解决台湾问题。中方赞赏欧盟坚持一个中国的政策并重申依照“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基本方针解决台湾问题的原则立场。

  11、双方对人权对话取得的成果表示欢迎,同意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人权对话并表示将致力于使对话取得更多有意义而又积极的实际成果。此外,双方重申将尊重相关国际人权文书规定的国际人权标准并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合作。双方还注意到国际刑事法院在全球反对种族屠杀、战争罪和反人类罪中的重要性。此外,双方领导人重申加强人权领域合作的愿望。

  12、双方重申将致力于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双方认为,恐怖主义是双方共同关切的问题,需在双边和多边领域协调与合作,强调应遵守国际关系和人权保护的基本原则。双方还谈及最近于2003年9月22至23日在北京成功举行的亚欧会议反恐研讨会。双方领导人强调联合国在反恐领域所发挥的关键作用和全面执行国际反恐公约以及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的重要性。

  13、双方2002年9月在哥本哈根亚欧首脑会议上就亚欧“文化与文明对话”进行了讨论,双方领导人对中国2003年12月以此为主题主办亚欧会议部长级会议表示欢迎。

  14、双方领导人重申对环境保护的承诺并致力于扩大该领域的对话。双方对上次领导人会晤以来所取得的进展表示肯定,并强调要进一步落实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后续行动和加强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领域内合作的重要性。双方希望加强在中国西部地区开发中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合作,重申支持中国━欧盟环境部长对话机制。

  15、双方领导人强调需要加强合作应对司法与内政领域的跨国挑战。认为中欧采取行动合作打击非法移民和人口贩卖具有重要意义。双方领导人注意到在这一领域取得的进展,特别是2003年10月28日在北京举行的中欧合作打击非法移民和贩卖人口活动第四轮高级别磋商取得的积极成果。双方重申将致力于深化这一合作并取得更多实效。欧方强调,双方有必要尽快对未来签署中欧遣返协议进行探讨。

  16、双方对中欧合作项目,特别是涉及中国改革进程等领域的项目所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欧方希望看到其它领域,特别是涉及合作打击非法移民和支持非政府组织发展的项目能取得更迅速的进展。中方鼓励欧方在及时沟通的情况下与中国相关部门进行更密切的合作,以提高效率。

  17、双方领导人对中欧贸易持续增长表示欢迎,一致认为其进一步增长应建立在平衡、互利的基础上。双方重申愿加强交流和磋商,以积极态度解决双边贸易问题,鉴此对双方加强行业对话所发挥的作用表示欢迎。

  18、双方强调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重要性及进一步增加双向投资的必要性。

  19、双方领导人对坎昆世贸组织部长级会议未取得成功感到遗憾。双方重申将致力于建立以规则为基础的强有力的、公平的多边贸易体系,推动多哈多边贸易谈判取得成功。双方同意就世贸组织有关问题加强双边对话。

  20、双方强调全面、及时履行世贸组织义务的重要性,这符合中国、欧盟及其所有世贸组织伙伴的共同利益。为此,欧方重申愿意通过实施合作项目和在重要领域开展对话等方式继续和加大对中国的支持。

  21、双方领导人注意到需要促进更好地调整全球贸易失衡和资本流动。

  22、双方领导人对中欧最近在数项行业协定上所取得的进展表示欢迎。2002年12月,双方签订《中欧海运协定》,该协定业经中方批准和欧洲议会同意。双方领导人对此尤感满意。

  23、中欧科技合作取得进展并在《欧盟研究及技术开发第六个框架计划(2002━2006)》下得到进一步扩大,双方对此表示满意,并特别欢迎为防治“非典”和其它传染性疾病所采取的新举措。

  24、双方希望有关《中欧政府间和平利用核能协定》的谈判启动工作将尽快取得进展。目前,中国、欧盟和其它国际伙伴正在进行有关建立国际聚变能组织的谈判,双方领导人对此表示欢迎。

  25、双方均表示希望能尽快签订海关合作协定,并期待尽早启动谈判,力争在2004年上半年签署协定。双方同意该协定将涵盖海关事务的行政互助,特别是双方均特别关注的打击商业瞒骗行为的内容。

  26、欧方强调需要发展新的中欧民用航空关系框架以适应最新法律进展。双方都期待着拓宽和深化双边关系和合作。

  27、双方领导人强调加强和扩大在广泛领域内进行行业对话的重要性。业已存在的行业对话涵盖能源、环境、监管和产业政策、社会信息和“数字奥运”交流等重要领域。此类合作日益引起各方的广泛兴趣,有关方面已制定计划,拟就竞争、知识产权、宏观经济、卫生、就业和教育问题等进行新的对话。双方强调中欧专家开展此类交流符合双方利益。

  28、双方领导人对第六次中欧领导人会晤所取得的积极成果表示满意。他们强调,中欧两个政策文件旨在推动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发展,双方将在文件精神的指引下,进一步坚定地拓展和深化中欧关系。